世界滚动:家校共育有了“硬要求” 家教指导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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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庭教育工作成为职称评审条件了,我今年就开始准备这方面的材料。”10月31日,新华区新鹰小学五(1)班班主任尚文豪说。

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近日修订发布的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》,首次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。在该文件有关中小学一级教师、高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等各类教师评审条件中,增加了教师要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”的内容。诸如,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之一要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讲座,家校共育效果良好。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过1次班级以上家校共育公开课,学生家长评价良好;校长(副校长)推进开办家长学校,本人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家校共育活动……”

新华区实验小学校长安耀伟说,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辅相成,只有家校合力,才能更好地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适应时代需求的全面健康发展的人。“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,能鼓励和引导教师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。”

尚文豪说,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强调,父母承担着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题责任,教育孩子不仅是“家事”,而且已经上升到“国事”。“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有机结合,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加茁壮健康地成长。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,此举甚好。”尚文豪称赞道,“做好家庭教育指导,也是教师自我提升的一条新路径。同时,履行好家庭教育指导中的职责,还会让教师成为一名好家长,何乐而不为?”

新华区新程街小学副校长陈淑芬说,“双减”政策下,要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,对家校协同育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“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,足见我省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。这一创举必将极大程度地调动学校与老师指导家庭教育的积极性,也会反过来倒逼教师,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家庭教育知识,引领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困惑,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和实效性,从而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快速发展。”

陈淑芬表示,当家校合作育人的教育理念由倡导式的“软任务”变成强调“家校共育效果”可视化的“硬要求”,当学校成为家庭教育的阵地,当教师成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主力军,家校合作育人才会真正落地生根,合作育人的效果才会更加凸显。“作为教育工作者,我们要加强学习,科学引领,扎实落实国家协同育人的要求,提升育人工作的专项素养和家校共育能力,真正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引领者。”

关键词: 家庭教育指导 高级教师 积极开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