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消息丨我市启动首届“食品安全社会贡献奖”评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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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,我市首届“食品安全社会贡献奖”评选工作启动。

此次评选实行属地管理,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不超过5家单位和10名候选人;经市政府食安办审核后,确定候选单位30家、候选人50人,最后评出平顶山市“食品安全社会贡献奖”集体10家、先进个人20名、人气奖和提名奖若干名。

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、媒体推荐、社会推荐等方式展开。评选范围是全市从事食品生产、经营、餐饮及相关行业的企业,为食品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、科普工作者、社区工作者、志愿者、企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。

评选实行先进称号终身负责制。已受表彰的集体或个人,如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,由市政府食安办责成推荐单位查证,一经查实,按程序报市政府食安委批准,撤销其先进称号,并向社会公布。

关键词: 食品安全 先进个人 社区工作者